
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那些信奉凯恩斯国家干预论的正统经济法论者都深信市场失灵的典型例证就是:市场需要国家,因为市场自身无法提供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的服务,换句话说,市场之所以需要国家,就在于市场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即警察、法庭等等。即使那些自由主义的经济学者,也相信上述命题,即市场再自由,还是需要国家的!然而,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先生以他那无法想象的精密的逻辑思维证明:“即使没有国家,市场也可以照样运转!” 因此,在罗斯巴德看来,那些自由主义者最终都是妥协的自由主义者,而在鄙人看来,只有罗斯巴德才是最彻底的自由主义经济学者。他说:
“几乎所有的政治经济学的论者都轻率且先验地假定,自由市场无法提供防卫或者强制执行契约的服务,必须在市场上建立垄断强制力量的政府的某种干预和侵略行为才可提供之,但本书的第一章论证了,防卫和强制执行也可以由自由市场提供(同其他服务一样),因而即使在这一领域,政府行为也是不必要的。这样,本书对于政府经济学的分析首次证明,任何物品或服务的供给都不需要政府的存在”。(前言)
罗斯巴德之所以有这一惊人的发现,就在于他对自由的毫不妥协的执着追求的信念和他的比计算机还逻辑的论证,他说:“我相信,经济学家在倡导某种公共政策时,十分关键的是表明和讨论自己的伦理观念,而不是在需要的时候不加论证地把它们偷偷塞入自己的辩论之中,而人们经常就是这样的做的。”(前言)
这本书翻译得太迟了,1972年的书,时隔35年之后,中国读者才有幸接触到它。鄙人也阅读过不少的经济学著作,例如现在十分流行的曼昆 《经济学原理》。然而即使是曼昆等人,也天真地认为国家和政府是既定的讨论条件,认定市场无法提供某些公共产品。当然,曼昆是美国政府的经济顾问,他要吃政府饭,他说这番话,鄙人当然是可以理解的。
主流的经济法学以国家干预论为主要理论依据,然而,对于什么是国家干预,国家干预的逻辑体系是什么?我断言没有一位经济法学者说清楚了!请国家干预论经济学者读读罗斯巴德的《权力与市场》吧,因为罗斯巴德已经把三种不同类型的国家干预都梳理清楚了。罗斯巴德在第二章“政府干预的基本原理”详尽地分析了三种类型的政府干预:
“第一,干预者可能命令一个个体去做或者不得做特定的事情,这个行为只有直接涉及这一个体的人身和财产。简言之,他限制了个体在不涉及交换时运用个人财产的自由。我们可以把这种类型称之为一元干预(autistic intervention),因为其中任何具体的命令都仅仅关涉干预对象本身。第二,干预者强制该个体对象与自己进行一项强制性交换(coerced exchange),或要求该对象对自己‘纳贡’(gift)。第三,侵犯者可以强迫或禁止一对个体对象之间的交换。前者可以被称为二元干预(binary intervention),因为支配关系建立在两个人(干预者和对象)之间;后者可以被称为三元干预(triangular intervention ),因为支配关系建立在侵犯者和一对交易者或潜在交易者三方之间。尽管市场可能很复杂,但仍是由一系列发生在个体双方之间的交换构成的。那么,不管干预如何广泛,都可以分解为对单个对象或者对一对个体对象的单元影响(unit impacts)”。(11页)
为了形象地说明上述三种类型的政府干预(也即国家干预),罗斯巴德举了很多的例子。第一类干预其实就是政府对个人自由和财产的直接的限制(在笔者看来也可能是国家的代理人通过法律来完成的),例如“政府杀人,人身侵犯,强制执行或禁止任何礼仪,言论或宗教仪规”。“即使干预者是国家,是向社会中所有人下达该法令,这种法令自身仍属于一元干预,因为可以说,强制力量的光线从国家仅射向每个个体。若侵犯者强制其对象与之进行一项交还,或向侵犯者单向‘上贡’某些物品或服务,就形成二元干预。与征用及强制性陪审服务一样,高速公路通行费和征税也是二元干预的例子。这种二元支配关系究竟是强制性贡赋还是强制性交换,这个问题是无关紧要的,唯一的差异在于所涉及的强制之类型。奴隶制当然是一种强制性的交换,因为奴隶主必须给奴隶所赖以生存的生活资料。” (12页)
至于三元干预的例子,就更多了,在笔者看来,只要是妨碍市场经济平等主体之间的自愿契约的政府强制,都属于罗斯巴德所指的“三元干预”,例如在劳动合同中,国家通过强行法的形式规定了最低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强制性的合同条款。也就是罗斯巴德所指的“价格管制”。
而目前的正统经济法教科书当中,尚没有对国家干预的类型作细分性的研究。这说明,即使要为国家干预论服务,国家干预论者也应当好好学习罗斯巴德的《权力与市场》。
不过,那些国家干预论者不要以为自己可以从《权力与市场》一书中找到任何有利于国家干预(政府干预)的脚注,因为罗斯巴德是历史上最牛、最彻底的自由主义者,在他的眼中,“干预”其实就是“侵犯”,因为在英语中,“干预”和“侵犯”有时都是同一个词语,即intervention, 因此,国家干预(state intervention)的别称就是“国家侵犯”!他认为,不要以为没有国家人民就活不下去了,因为他举例说明了,即使在当代的某些无政府或者说政府已经完全瘫痪的国家,那里的人民照样还是活下去了,尽管这样的例子还不足以说明如果一个国家的政府长期处于瘫痪状态人民是否还能长久活下去。
《权力与市场》(Power and Market),【美】穆雷 罗斯巴德著,刘云鹏, 戴忠玉 李卫公 译,姚中秋 校
(“奥地利学派翻丛”,冯兴元主编,),新星出版社,2007年8月版,272页,29元。
该书的英文版免费下载地址为:
www.mises.org/rothbard/power&market.pdf
附:背景资料
作者简介 :
穆雷·罗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1926~1995),20世纪60年代之后最具灵感的一位经济学家。他在纽约的一个犹太人家庭长大,1956年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经济史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即投身米塞斯经济学的研究。代表作品有:《个人、经济与国家》、《美国大萧条》和《权力与市场》。罗斯巴德先后与凯恩斯主义者和芝加哥的货币主义学派有过长期争论,他明晰而富有雄辩力的理论吸引了一大批自由主义者、主张金本位的学者和主张自由市场的经济学家。
关于该书的评论:
基于价值中立的经济理论,《权力与市场》对政府对经济的各种干预进行了系统的分类和分析。
——约瑟夫·萨勒诺(Pace大学经济学教授,《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季刊》主编
当我们以为自己无所不知的时候,是不需要阅读哈耶克及其他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著述的。可是,“unknow"在每个时代都被发现挥之不去。这时,尽管人们不一定同意他们的分析,奥地利学派的著作还是最上乘的精神食粮。
——周其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在历史上,新古典学派和奥地利学派同源异途,各有千秋。在现实中,新古典学派处于主流而广遭病诟;奥地利学派受到冷遇而偏居一隅。在“回归古典”和“关注当下”成为一种新的潮流的情况下,读一读奥地利学派的著作,将大有裨益,特别是观察和思考转型社会的问题。
——张曙光(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
在中国社会与中国经济学理论同时彷徨在21世纪究竟走向何方这样重大的历史选择之际,读读这些奥地利学派大师们的著作,也许能给中国思想界某些有益的启示。
——韦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权力与市场》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各种形态进行细致的归类、分析、批判,形同一本政府干预学百科全书,本书具有罗斯巴德著作一贯的清晰、锐利。
系首次译为中文。
罗斯巴德是当代美国著名思想家,他的这本著作曾在美国引起过较大反响,中国正在进行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倡导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经济建设,本书正是在探讨这个问题,因此不仅有学术价值,还有一定现实意义。
内容提要 :
《权力与市场》是美国当代杰出思想家穆雷·罗斯巴德的代表作。在书中,他秉承奥地利学派对政府控制和干预的一贯警惕,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各种具体形态进行细致的归类、分析和批判,对反对自由市场的种种伦理论点提出了反驳,指出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必然会损害正义。本书写作风格延续了罗斯巴德一贯的清晰与锐利。本书系首次译为简体中文出版。
本书作者穆雷·罗斯巴德是当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或者新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发展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若干理论,并将其运用于对美国经济历史的分析。在本书中,他秉承奥地利学派对政府控制和干预的一贯警惕,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各种具体形态进行细致的归类、分析和批判,对反对自由市场的种种伦理论点提出了反驳,指出政府的控制和干预必然会损害正义。
《权力与市场》对政府干预市场的各种形态进行细致的归类、分析、批判,形同一本政府干预学百科全书,本书具有罗斯巴德著作一贯的清晰、锐利。
系首次译为中文。
罗斯巴德是当代美国著名思想家,他的这本著作曾在美国引起过较大反响,中国正在进行深入的经济体制改革,倡导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经济建设,本书正是在探讨这个问题,因此不仅有学术价值,还有一定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