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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四川省高院、成都市中院作公司法讲座
文章作者:吴越 文章来源:原创 加入时间:2007-2-12 点击次数: 【 字体:
2007年2月8日,我应四川省高院民二庭的邀请在四川省民事审判工作会上作了公司法审判的专题讲座。参加此次讲座的法官来自四川省高院、成都市中院及成都铁路运输法院。

  本来准备讲6个专题,即公司设立、股东资格、股权转让、股东权利、董事高管的义务与责任以及揭开公司面纱,但是由于时间关系,一个下午下来仅仅讲了两个专题。

  我这次的公司法讲座与以往的讲座不同的是,我完全是围绕案例分析来进行的。我的这种案例分析与一般的案例所不同的是,我是进行的专题案例分析,也就是研究法官如何裁判类似案件,并且从这些类似案件裁判中,能够得出什么规则。

  由于是案例分析,并且涉及不同的法院对类似案件的裁判,因此这样的讲座最受法官们欢迎。他们表示还要请我去讲。

  这样的讲座对我本人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互动交流机会。讲座结束之后,法官们与我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除了认为我的讲座非常对路之外,他们也向我提供了更多的,更新的素材,并且就某些裁判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例如,对于股权是否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权,以及对于股权的处分权是否应当征得其配偶的同意等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
此次讲座在都江堰市的宝瓶山庄进行。顺便还重游了都江堰。

  这次讲座也是我即将完成的《公司法判解研究》一书的内容之一。法官们表示,待我的书出来之后,一定要先睹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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